简介
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是一家国有企业,隶属于北海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公司主要负责涠洲岛旅游业的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
职责
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主要职责包括:
- 负责涠洲岛旅游业的规划、开发和建设
- 负责涠洲岛旅游资源的保护、利用和管理
- 负责涠洲岛旅游服务的提升和创新
- 负责涠洲岛旅游业的市场营销和推广
- 负责涠洲岛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管理
- 负责涠洲岛旅游业的投资和融资
发展成果
自成立以来,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取得了一系列发展成果,包括:
- 制定并实施了涠洲岛旅游业发展规划
- 建设了涠洲岛客运码头、旅游集散中心等基础设施
- 开发了珊瑚沙滩、贝壳沙滩等旅游景点
- 引进了多家旅游企业,丰富了涠洲岛旅游产品
- 提升了涠洲岛旅游服务质量,提高了游客满意度
- 打造了涠洲岛旅游品牌,提升了涠洲岛知名度
未来展望
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继续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游客为中心,以创新为动力,努力把涠洲岛打造成世界级的旅游目的地。
公司将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 完善涠洲岛旅游业基础设施
- 开发新的旅游产品和项目
- 创新旅游服务模式
- 加强涠洲岛旅游业宣传和推广
- 引进更多旅游投资
- 提高涠洲岛旅游业整体水平
通过这些努力,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将为涠洲岛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涠洲岛人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游客提供更加优质的旅游体验。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1年11月2日发布通知,公布《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该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通知要求各政府部门、管理委员会、事业单位及企业单位遵照执行,旨在推动北海市涠洲岛旅游产业的发展。 此文件作为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的管理规范,对资金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监管等环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促进涠洲岛旅游经济的繁荣。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详细阐述了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财政拨款、企业赞助、社会资本投资等多渠道资金筹集方式。 同时,该办法还对资金的使用范围进行了明确,包括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项目开发、旅游市场营销、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管理办法强调了透明度和公平性,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详实的项目计划书、预算报告以及预期效益分析等资料,以便进行综合评估和审批。 管理办法还对资金的监管机制进行了完善,设立了专门的监管机构,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 此外,办法还鼓励社会公众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 通过《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北海市涠洲岛旅游经济得到了显著提升。 该办法不仅为涠洲岛的旅游项目提供了充足的资金支持,还促进了旅游基础设施的完善、旅游项目的多样化发展,以及旅游市场的扩大,使得涠洲岛成为了北海乃至广西的重要旅游目的地。 同时,该办法在推动旅游业发展的同时,也注重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的双重提升。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 资金管理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 资金管理第九条,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及项目的管理实行部门负责制。 财政、旅游、涠管委部门各司其职,共同承担专项资金及项目的管理责任,遵循分工负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的原则。 第十条,部门责任具体如下:(一)市涠管委负责制定涠洲岛旅游发展规划,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旅游发展资金专户,确保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按规定使用。 负责确定旅游发展项目,及时落实项目业主,督促项目业主按规定内容和进度推进项目建设并及时申请使用资金。 准备向国家和自治区申请旅游发展资金材料。 (二)市旅游局负责督促工程进度,会同财政局监督资金使用。 组织向上申报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规定使用资金提出处理意见。 (三)市财政局负责审核报批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预算,确定年度旅游专项资金的预算规模,审核批复专项资金预算。 会同旅游局联合申报国家和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 及时将资金拨付至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专户。 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对违反行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在涠管委成立投资评审机构和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成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之前,市财政局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评审和审批政府采购。 涠管委成立投资评审机构和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成立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后,由市涠管委设立的投资评审机构和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机构)负责对项目进行投资评审和审批政府采购。 第十一条,市涠管委开设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专户,用于管理多渠道筹集涠洲岛旅游发展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专户开设变更按账户管理规定由市财政局审批。 对于用国家和自治区旅游发展资金部分应单独建账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使用,以备国家和自治区的检查。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和转账结算,严格控制现金支出。 具体办理流程为项目业主按工程进度进行申请,涠管委应对项目材料真实性、合规性进行核实,审核合格后由涠洲岛旅游区财政局直接将申请资金转入收款人账户。 在审核拨付资金时,主要审核建设单位是否符合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是否保证工程进度。 项目业主在申请支付资金时,应提供《项目工程进度情况表》,涠管委对其真实性进行核实。 第十三条,市涠管委每月第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资金使用情况、资金累计拨付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汇总送市旅游局、财政局。 第十四条,使用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的新开工项目,工程预(结)算需经政府评审部门审查认定,作为拨付资金和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拨款和结算的依据。 市涠管委按工程预算项目进度审核报账。 第十五条,结转两年以上仍未使用的非基建项目结余资金,在编制新年度预算时应收回重新安排。 对基建项目净结余资金,按国家有关基建财务管理规定处理;对结转两年以上的基建资金,由市涠管委商财政局、旅游局进行调整,重新安排。 第十六条,项目业主和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方式挤占挪用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或用其偿还欠债;不得用涠洲岛旅游发展资金建设娱乐设施、购置交通、通信工具和用于日常公务接待。 严格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建帐、制帐、核算。 保证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并发挥效益。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简介
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领导简介
冯群声,1968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政工师。 他自1986年7月开始工作,曾任海城区团委副书记、海城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后晋升为海城区驿马镇党委书记、常委及宣传部长等。 目前担任北海市涠洲岛旅游区工委副书记和管委主任,全面负责工委、管委的工作。 [2]
岑博雄,195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副教授。 他的职业经历丰富,曾在高校任职并担任中国地质大学的副教授、副所长,后转至北海市任职,担任旅游局副局长和北海银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现任涠洲岛旅游区工委副书记及管委副主任,负责经济发展局、建设开发局和项目办。 [3]
陈铜,1967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 他的职业生涯涉及多个领域,曾任北海市人大财经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等职,现为涠洲岛旅游区管委副主任,同时在北海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负责党政办公室、财政局、社会事务局和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管理工作。 [4]
林国起,1960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政工师。 他从军队到政府部门都有过任职,曾任北海市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涠洲岛旅游区管委副主任,主要分管综合管理局、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5]
钟瑞,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北海市纪委常委及涠洲岛旅游区纪工委书记,主要协助分管党群工作部、督查室和绩效办。[6]
标签: 北海涠洲岛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北海涠洲岛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