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观油井平台需要遵守一系列安全规定,以确保参观者的安全和平台的正常运营。这些规定包括:
- 提前预约。所有参观油井平台的游客必须提前预约,以便平台运营方安排必要的安全措施和人员。
-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参观者必须穿戴由平台运营方提供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鞋、安全帽、护目镜和耳塞。
- 遵循规定的路线和区域。参观者只能在平台运营方指定的路线和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其他区域。
- 遵守安全标识。平台上张贴了各种安全标识,例如禁烟标志、禁止通行标志和危险区域标志。参观者必须遵守这些标识的规定。
- 注意周围环境。参观者必须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并留意潜在的危险,例如重型设备、机器和管道。
- 远离危险区域。参观者不得靠近任何危险区域,例如开放式管道、电气设备和高压区域。
- 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参观者不得携带任何危险物品进入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武器、烟花和爆炸物。
- 遵守平台运营方的指示。参观者必须随时遵守平台运营方的指示,包括疏散程序和紧急情况下的行为准则。
参观者违反任何安全规定都可能导致其被要求离开平台,或者在极端情况下可能导致法律后果。遵守这些安全规定对于确保参观者和平台人员的安全至关重要。
如何做好油库(站)的安全管理,并采取哪些措施
(一)油库防火措施1.选择库址应考虑消防安全①石油库的位置应尽量避开大中型城市、大型水库、重要的交通枢纽、机场、电站、重点工矿企业和其他军事战略目标,以免相互影响,增加各种不安全因素。 ②石油库的库址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尽量便于消防车到达。 以铁路运输为主的石油库,应靠近有条件接轨的地方,以水运为主的石油库,应靠近有条件建筑装卸油品码头的地方。 ③石油库的库址应选择在地势较为平坦的地方,库址的自然地形最好具有较为明显的坡度,自然地形坡度不宜小于千分之五,以便于石油库排水和进行油品自流作业。 若在丘陵地区建库,宜选择在地势较低又不被洪水淹没的地方。 ④石油库周围有明火时,库址宜选择在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当设在侧风向有困难时,应根据明火有无飞火的可能来选择。 若是无飞火可能的明火,可选择在明火的下风方位,若是有飞火可能的明火,应选择在明火的上风向,而且还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小于30米)。 ⑤石油库位于岸边时,应与居民点、码头、桥梁等保持相应的安全距离,并应选择在江、河的下游地带,以免油品着火时顺流而下。 ⑥在地震区建造石油库时,应考虑抗震设施。 在地震裂度大于或等于9度的地震区,不应建造1—1级石油库。 ⑦库址应选择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 不应建在有土崩、断层、滑坡、沼泽、流砂及泥石流的地区,也不宜建在3级湿陷性大孔土地区。 ⑧石油库与周围企业、居住区、交通线等处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油库布置的防火要求(1)铁路收发区应尽可能地设在石油库的边缘地区,避免与库内道路及石油库的出人口相交,装卸油品作业线中心线至库内道路(除消防道路外)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应布置在辅助作业区的上风向。 为了防止静电和外部杂散电流导入库内引起火灾,作业线路与外部铁路应绝缘,可在铁路连结处的鱼尾板中夹一套石棉垫等绝缘材料,并采取路轨接地措施,每100米一个接地。 铁路收发区的长边两侧宜设消防道路,此道路应与库内道路相连成环状。 当设环形道路有困难时,可采用尽头式消防车道,但应有15米X15米的回车场。 (2)装卸油品码头与石油库内其它建(构)筑之间的防火距离,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储油罐区。 罐区内油罐的布置,必须考虑油气扩散、火焰辐射热、油品性质、油罐类型及消防力量和扑救条件等因素合理布置。 ①石油库的地上油罐区,宜根据地形条件布置在比装卸区高的地区。 油罐距石油库内其它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国家规定。 ②油罐地区地坪应保持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排水闸或水封井。 凡辅砌夯筑的场地不应有裂缝和凹坑,裂缝要填实,沉降缝要用石棉水泥填实抹平,以防止渗水、渗油和油气积聚。 ③石油库的油罐,应按下列要求成组布置:第一,同一个油罐线内宜布置汕品火灾危险性相同或相近的油罐。 第二,地上油罐不宜与半地下、地下油罐布置在同一个油罐组内。 第三,一个油罐组内油罐的总容量,固定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万立方米时,总容量不应大于10万立方米;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单罐容量小于或等于5万立方米时,总容量不应大于20万立方米。 单罐容量大于5万立方米的浮顶罐或内浮顶油罐不应大于50万立方米。 第四,一个油罐组内的油罐不应多于12座,但单罐容量小于1000立方米的油罐组和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组内的油罐座数可不受此限。 ④地上油罐组的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第一,地上油罐组内的油罐不应超过两排,单罐容量不大于1000立方米的储存丙B类油品的油罐不应超过四排。 第二,立式油罐的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5米;卧式油罐的排与排之间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3米。 (4)罐区防火堤。 地上油罐与半地下油罐的油罐组,均应设防火堤。 防火堤的基本要求是:①防火堤应为不燃材料建造;提高1.0-1.6米(比计算高度高出0.2米为宜);土质防火堤堤宽不小于0.5米。 ②防火堤内平地应有1—5%的排水坡度,并应设带闸门的下水道和水封井。 ③防火堤内所构成的空间容积,对于固定顶油罐,不应小于油罐组内一个最大油罐的容量;对于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应不小于堤内地上一个最大油罐储量的一半。 当固定顶油罐与浮顶或内浮顶油罐布置在同一油罐组内时,应取上述两种情况规定的较大值。 ④罐组内,总容量大2万立方米,且油罐多于两个时,防火堤应设隔堤,其堤顶应比防火堤低0.2—0.3米。 沸溢性油晶储罐不论其容量大小,均应两个油罐设一堤隔。 ⑤防火堤不得开洞挖孔。 (5)灌油间。 轻质油灌油间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其余油品灌油间不应低于3级。 灌油间应为不发火的地坪,地面应坡向集油沟及集油井。 灌油柱的相互距离应为2米以上。 对于直接向汽车上空桶灌装的灌油间,应设置1.1米高的汽车停靠站台,并在灌装时先接好接线。 灌装间的宽度应为3米左右,长度据灌油柱数目确定,且灌油柱之间的间距不小于一辆车的宽度,保证灌装间内通风良好。 轻质油品和重质油品,应分别设置在单独的灌油间内。 设置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时,应用防火墙隔开。 供灌装使用的计量油罐应与灌油间无门窗、孔的外墙相距2米以上,并围有防火堤。 每只计量罐的容量应不超过25立方米,一组计量罐的总量不应超过200立方米,计量罐之间距离应不小于1米。 当润滑油油罐间与润滑油桶装仓库设在一起时,两者之间应设置防火分隔墙。 汽、煤、柴油等油品的灌装安全流速控制在4.5米/秒之内。 (6)消防道路。 油库内道路应尽可能布置成环形道。 对于库内有汽车往返交叉作业的地段,其路面宽度应为6米的双车道,对于较少行驶车辆的路段,其路面宽度应为不小于3.5米的单车道,但应在适当地段设会车道。 油罐区消防道路,应尽量采用双车道,并且路肩宽度应小于1米;路边距防火堤基脚不小于3米。 消防道路两侧不宜栽植树木。 (二)油罐的防火设施1.油罐的基本要求。 油罐应采用钢油罐,并应建造在不燃材料的基础上,绝热层应为不燃材料。 不准安装玻璃液面计和取样阀。 2.立式金属油罐。 浮顶罐顶的全部或部分是用两层钢板焊接而成,其四周用耐油胶皮以弹簧压紧在内壁上保持封闭。 内浮顶与罐体间必须设置静电引出线路,而且应在罐壁上部和拱顶开设足够数量的通气孔,使浮顶上部空间能形成气体对流。 一般做法是在拱段中央设置一个不小于直径250毫米的罐顶通气孔上有防雨罩),在罐壁顶部开几个通气孔,其环向间距不超过10米且均匀分布。 罐壁通气孔的总开孔面积,要求海米油罐直径在0.06平方米以上。 3.卧式金属油罐。 卧式油罐支座应为非燃烧体,而且支座下面不得搭建建(构)筑物,或作其他用途。 地下式卧罐上亦不许建造房屋等。 4.非金属油罐。 非金属油罐有钢筋混凝土油罐、砖砌混凝土抹面油罐、石砌油罐、土油罐等数种,大多为地下或半地下式,一般只准用于储存重质油晶。 5.油罐各种附件要齐全、可靠。 油罐一般设有梯子平台、人孔、量油孔、透光孔、进出油口、保障活门、放水管、胀油管和进气支管、呼吸阀、通气孔、阻火器、加热(或冷却)装置,温度及液面测量装置、搅拌装置等附件。 附件的主要材料一般应与罐体材料相同。 (三)输油设备的防火措施1.油泵输送轻质油品的油泵应采用离心泵及防爆型电机。 如为非防爆型电机时,应将油泵与电机用严密的砖墙隔开。 2.油泵房泵房建筑,应全部由耐火材料建造,地面应为混凝土抹灰地坪,门窗开在泵房的两端,门向外开;窗户的自然采光面积不小于泵房面积的1/6,室内通风应良好。 地下和半地下轻油泵房的通风排气,应不使泵房内油蒸气浓度超过1.58%(体积)。 泵房内不得有闷顶、夹层;房基不能与泵基相连。 泵房内应采用防爆型照明灯具。 使用内燃机作动力时,内燃机所用的燃油箱,应设置在泵房墙外无门窗的不燃基础上,并且引油管的两端均应装设控制阀门,引油管由地面向上引向内燃机。 当一个泵房内安装输送不同油品的油泵时,泵房的要求均应符合输送闪点最低油品的要求。 泵房内禁止安装临时性、不符合要求的设备和敷设临时管道;不得采用皮带传动装置。 当泵房相邻的附属建筑内布置10千伏电压以下的变配电设备、计量仪表站、工作人员休息室时,都必须以不燃材料的实体墙同泵房隔开,隔墙只允许穿过与泵房有关的电缆(线)保护套管;穿墙套孔洞,应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填实,并各有单独出入门。 泵房的门窗与变配电间的门窗之间最短距离不能小于6米。 如限于条件,则应设自动关闭装置,窗为不能开启的固定窗。 配电间地坪应高于泵房地坪0.6米。 设有真空系统的泵房,真空罐应设在泵房的外面。 在泵房的阀组场所,应有能将油品经水封引入集油井的设施,集油井应加盖,并有可以用泵抽除的设施。 泵与泵,泵与墙之间的净距一般为1米。 平时应注意油泵系统的检查维护,保证油泵、阀件、管线不渗不漏;附设仪表齐全、灵敏,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3.输油管线油库各个作业区域都广布有输油管线,主要有地下敷设、埋地敷设和管线敷设三种布置形式。 防火要求是:(1)不得将油管敷设在建筑物的上面或下面。 当穿越铁路及库内机动车通行的道路时,交角不宜小于60度,并应在管外装保护的钢制套管,套管外壁顶到铁路轨面不应小于0.8米,道路路面应在0.6米以上,套管两端越过路至少2米。 套管内的油管应是焊接。 (2)地上油管应架设在不燃烧材料制成的交架上,其保温层应为不燃的玻璃棉、石棉泥等材料。 其与门窗、孔洞的建(构)筑物的墙壁保持不少于3米的距离,与无门窗、孔洞的建(构)筑物的墙壁保持1米以上的间距。 当跨越铁路时,其净空高度应在5.5米以上;跨越公路时,应在4.5米以上;跨越人行道时,应在2.2米以上。 (3)地下输油管路埋管深度低于相邻建筑(构)物基础深度时,应按地上管路规定执行。 地下管线与电缆相交,油管应在电缆下方不少于1米深度;与下水道相交,应在下水道以下1.5米的深度位置通过。 地下管路经过的地面上方堆放各种物品。 (4)多条管线平行敷设,其间距不应小于10厘米,蒸汽管线不准和输送轻质油品的管线并行敷设。 地上和明沟敷设的输油管路应按要求装设热胀冷缩的补偿器。 (5)油管应定期(一、二年一次)进行耐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1.5倍。 (四)有完善的防静电和防雷设施1.防静电油库内容器、管道、装卸油设施等,均应作防静电接地,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0欧姆。 为减少静电的产生,可采取控制油晶流速、添加抗静电过滤时给油品留有足够的消除静电时间等措施。 2.防雷击为了保证油罐的安全,油罐需装设防雷装置。 目前常见的避雷装置有避雷针、避雷网、避雷带、避雷线等。 (五)贮油容器的安全贮油容量严格控制油罐的容量对于灭火和防火工作都极为重要,油罐安全储油高度、油罐安全容量按有关规定的方法来确定和计算。 油桶灌装油晶的数量,应按季节气候情况确定,一般油桶的灌装系数保持93—95%。 (六)油罐清洗、油库检修的防火要求1.油罐清洗油罐发生渗漏或者其它损坏,需要进行倒空检查或动火检修,一般程序都是对倒空后的油罐进行清洗,并排除罐内油气,然后进行检修施工。 在洗罐、排气和施工期间有着较大火灾爆炸危险性,必须严格规范操作,严格防火措施。 (1)清洗的一般要求。 清洗前要成立由领导、技术人员、安全保卫人员组成的领导小组。 要划定危险区域范围,危险区域内临近罐要停止作业,设立警戒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明确专人进行现场监护或由消防队员负责监护。 为了提高清洗油罐作业的安全性,可采取改贮油品的过渡措施。 (2)油罐在清洗作业时,不能利用输油管线代替洗罐用的进水管线;不要从油罐顶部进行喷溅或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压水枪或使用喷射蒸汽冲洗油罐壁;冲洗下来的含油污水排人专门下水道内,底液必须用泵吸尽,抽液设备必须防爆防静电。 作业人员应穿着不产生静电的服装和鞋子。 洞库或葡萄群体式覆土隐蔽库应停止收油作业。 凡在罐内换板补漏或其它焊接作业后,要按照规定试水试压,合格后方可封罐交付使用。 2.油库检修(1)检修动火的一般要求。 动火前要进行现场察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施工和灭火方案。 施工前要清除动火场所周围的一切杂草、油脚污泥及其它可燃物,配齐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和消防器材。 油罐库区的消防设备和灭火装置要保证可靠,施工时应指派熟练技工操作,明确专(兼)职消防人员或消防队进行现场监护,以防万一。 (2)油罐动火检修。 清出检修油罐内全部油品,在油罐人孔口用消防水枪洗油罐壁污垢,并将罐内含油积水用泵抽出,清除出来的污油、锈屑应在罐外安全的地方埋人地下。 含硫油的沉积污垢必须在潮湿状态下及时埋入库外地下。 动火前应通过气样分析有无爆炸危险,或用测爆仪在测量孔、采光孔等各个孔口处以及罐内底部和容易积聚油气的死角等处测查油气,如升降管、中心柱等处,特别要注意罐底焊封不良好,下部可能储存积油。 最好用两台以上测爆仪同时进行测定,便于核对数据,防止因测爆仪失灵出现假象。 (3)输油管道动火检修。 输油管道动火前,应排除管内积油后拆卸,并用水彻底清洗干净,敞开管口通风,移至指定地点动火。 无条件拆卸的油罐线,在排除管内存油后,根据管线的输油品危险程度,分别采用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焊接管道,应将距离该管道焊接外20米内油罐中的轻质油口移至它罐,并在罐内充水,被修管段内两端均应拆离,保持敞口。 不修理的管段端头应用盲板封闭。 若用蒸汽冲刷管道,要防止管道冷却时产生真空,从尚未拆开的管道中流人油液或油气,而在动火时发生火灾危险。 (七)完善消防设施1.油库应根据油罐形式,油品火灾危险性,油品等级及与相邻近单位的消防协作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消防设施。 油库的消防设施,一般包括消防给水和空气泡沫灭火系统。 消防给水包括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消防泵站、消防水池等设施。 空气泡沫灭火系统包括消防泡沫泵房、泡沫液罐、泡沫供给管线、泡沫产生器等设施。 消防设施的设计和安装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 2.油库内的各种场所,应根据灭火需要设置灭火器具,其种类和数量可根据场所的性质、危险性、占地面积等因素综合考虑。 3.消防设施和灭火器具要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换药,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4.油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并编制图表和说明,作为灭火训练的主要内容。 灭火作战计划制定后报上级和公安。
企业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X企业(以下简称企业)HSE管理规范和编制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企业HSE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89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GB—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L40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SY5087—93含硫油气田安全钻井法SY5131—87放射性测井安全防护SY5225—1994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SY5436—1998石油射孔和井壁取心用爆炸物品的储存、运输和使用规定SY5445—1999石油机械企业安全生产规定SY5720—1995司钻安全技术考核规则SY5726—1995石油测井作业安全规程SY5727—1995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5728—1995滩海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5737—1995原油管道输送安全规程SY5747—1995滩海石油建设工程安全规则SY5845—93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SY5856—93油气田带电作业安全规程SY5857—93地震勘探爆炸物品安全管理SY5868—93陆上石油地震队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5876—93石油钻井队安全检查规定SY5920—94原油库运行管理规范SY5974—94钻井作业安全规程SY6023—94石油井下作业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SY6037—1997浅海钻井安全规程SY6043—94钻井设备拆装安全规定SY6047—94沙漠地震队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6048—94电法队野外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SY6186—1996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Y6203—1996油气井井喷着火抢险作法SY6204—1996滩海测井作业安全规程SY/T6228—1996油气井及修井作业职业安全推荐做法SY6278—1997天然气净化厂安全规范SY6309—1997钻井井场照明、设备颜色、联络信号安全规范SY6320—1997陆上油气田油气集输安全规程SY6321—1997浅海采油与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6348—1998地质录井作业安全规程SY6349—1998地震勘探钻机作业安全规程SY6350—1998油气田射孔用多级自控安全起爆器安全技术规程SY6353—1998油气田变电所安全管理规程SY6355—1998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SY6433—1999浅海石油作业安全应急计划编制要求SY6442—2000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SY6444—2000石油工程建设施工安全规定SY6456—2000含硫天然气集气站安全生产规定SY6457—2000含硫天然气管道安全规程SH3024—9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H3024—95石油化工企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HGJ21—89化工企业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设计规程Q/SHS0001.1—200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环境与健康(HSE)管理体系Q/SHS0001.10—2001管理职能部门HSE实施计划编制指南《关于转发<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的通知》中国石化[1999]油技字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检查重点和安全检查报告编制要点>的通知》中国石化[1999]安监字18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中国石化[1999]安字467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中国石化[1999]安字756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中国石化[2000]安环字8号《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中国石化[1999]安字758号《关于印发<安全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中国石化[2000]安监字6号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要素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的关键因素。 3.2事故造成死亡、职业病、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事件。 3.3危害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4风险发生特定危害的可能性或发生事件结果的严重性3.5风险评价依照现有的专业经验、评价标准和准则,对危害分析结果做出判断的过程。 3.6审核判别管理活动和有关过程是否符合计划安排,这些安排是否得到有效实施,系统地验证企业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方针目标的过程。 3.7评审高层管理者对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的适应性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正式评审。 评审包括有关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方针、法规以及因外部条件改变而提出的新目标。 3.8资源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所需的人员、资金、设施、设备、技术等。 3.9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体系指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以下简称HSE)管理的组织机构、职责、做法、程序、过程和资源等而构成的整体。 3.10不符合任何能够直接或间接造成伤亡、职业病、财产损失、环境污染事件;违背作业标准、规程、规章的行为;与管理体系要求产生的偏差。 3.11管理者代表由最高领导者任命,在企业内代表最高领导者履行HSE管理职能的人员。 3.12业主合同情况下的接受方,即在一定的区域内签订租约,并按租约要求付款的个人、伙伴、公司或团体3.12承包商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由业主或操作者雇佣来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 3.13供应商合同情况下的供方,即为业主或操作者提供原料、材料、设施、设备等供应的个人、部门或合作者。 4HSE管理体系要素HSE管理体系由十项要素构成(见图1)。 图1不断改进的HSE管理体系这十项要素之间紧密相关,相互渗透,以确保体系的系统性、统一性和规范性。 企业应建立并遵守国家有关HSE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程序。 企业是HSE管理体系实施的主体,企业及二级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依据本标准的要求,明确HSE管理者代表和HSE管理体系组织机构;组建HSE管理委员会和HSE管理部门;明确和落实各级组织和人员的HSE职责。 在开展HSE现状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出简明、适用的《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 当体系标准和HSE规范没有相关规定时,可选用企业内部合适的企业标准或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各级组织和人员的HSE目标、HSE表现、HSE职责、HSE业绩的考核奖惩制度。 企业应通过开展各种形式和层次的HSE培训,将《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的具体要求传达给全体员工和相关方,企业员工和相关方应贯彻执行。 《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经企业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并投入运行。 企业应通过审核、评审,实现持续改进,不断提高HSE管理水平。 4.1领导承诺、方针目标和责任4.1.1总则公司在HSE管理上应有明确的承诺和形成文件的方针目标,高层管理者通过提供资源,通过考核和审核,不断改善公司的HSE业绩。 4.1.2领导承诺4.1.2.1承诺的原则a)企业及二级单位的最高管理者是HSE的第一责任人,对HSE应有形成文件的承诺,确保承诺转变为人、财、物的支持,并向员工和社会保证,本单位建立的HSE管理程序行之有效。 b)各级管理者通过岗位的HSE表率,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HSE行为。 c)各级管理者应确保全体员工、承包商和其他有关人员做到信息反馈及时,积极参与到HSE不断改进的过程中。 4.1.2.2承诺要求a)企业分为五个管理层次提供HSE承诺。 依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规定和资源条件,按照合法、可行的原则,向社会和员工提供公开、明确的承诺。 b)企业可按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体承诺原则独立向社会和员工提供承诺。 各二级单位、三级单位、项目经理部和施工作业队原则上对内提出承诺,当其独立对外组织项目时,经授权可向外提出承诺。 4.1.2.3承诺的内容a)遵守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在所有的业务领域对HSE的态度始终如一;b)企业的各级管理者、每位员工对企业的HSE事务都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HSE表现是企业奖励和聘用员工和承包商的重要依据;c)HSE管理的最终目的,是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不破坏环境;d)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清洁生产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e)向社会公开我们的HSE表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不断提高企业的HSE管理水平;f)为保证HSE管理体系的实施和目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4.1.2.4承诺的形式a)企业、二级单位的承诺应在各自的HSE管理文件中以书面形式提出;b)三级单位、项目部和施工作业队独立对外提供承诺时,其承诺应在HSE管理实施计划书或实施程序中以书面形式提出;c)各级承诺应由相应的最高管理者签字,报上级HSE管理部门备案。 4.1.3方针目标4.1.3.1制定HSE方针目标的要求a)HSE方针目标由企业最高管理者发布;b)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都应满足HSE管理的各项要求;c)与企业其它方针保持一致,并具有同等重要性;d)能够得到各级组织的贯彻和实施;e)公众易于获得;f)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g)尽可能有效地减少企业的业务活动对HSE带来的风险和危害;h)方针目标发布后,由HSE管理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分解成具体指标,各职能部门应将方针目标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审核和评审。 4.1.3.2企业HSE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动手,综合治理;改善环境,保护健康;科学管理,持续发展。 4.1.3.3HSE目标a)通过对员工进行HSE宣传教育和培训,不断促进员工的HSE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和专业技能;b)最大限度地查出隐患,使事故发生率逐年降低;杜绝重大、特大事故;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确保员工的健康与安全;c)尽可能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平衡,将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杜绝重大、特大污染事故;d)通过HSE管理体系的有效实施,努力实现或实现无事故、无污染、无人身伤害,在HSE管理上成为国际一流的企业。 4.1.3.4企业HSE管理原则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 4.1.4责任a)企业的最高管理者作为HSE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建立HSE管理体系,实施安全、环境与健康一体化管理;b)企业的各级管理者应通过岗位的HSE表率,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HSE行为;c)企业的各级职能部门应为HSE的管理活动的提供具体的行动支持,并定期对管理体系进行审核,不断完善管理体系。 d)企业的各级职能部门应定期编制年度HSE管理报告,总结取得的进展并规划将采取的措施;e)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要建立明确的HSE目标、职责和HSE业绩考核办法,并配置相应的资源。 f)企业的HSE管理工作应从设计抓起,最高管理者应组织制定设计部门高层管理者和专业设计人员的HSE职责,并建立设计审查保障体系。 g)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重视风险评价和隐患治理工作,保证资金技术投入。 h)企业的最高管理者应致力于企业的可持续性发展,组织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的清洁产品,保护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 4.2组织机构、职责、资源和文件控制4.2.1总则a)企业应建立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财力和物力资源;b)企业应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制度,广泛开展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意识和技能;c)企业应有效地控制HSE管理文件,为实施HSE管理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 4.2.2组织机构4.2.2.1机构设置企业应设立安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委员会(简称HSE管理委员会),HSE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HSE管理部门,负责企业HSE管理的日常工作。 企业HSE组织机构见图1。 企业最高管理者企业管理者代表企业HSE管理委员会企业HSE管理部门二级单位最高管理者企业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管理者代表二级单位HSE管理委员会二级单位HSE管理部门二级单位相关职能部门三级单位HSE领导小组基层单位HSE领导小组图1企业HSE组织机构图4.2.2.2企业HSE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主任:局长(企业最高管理者)副主任:分管HSE副局长(企业管理者代表)成员:由企业副总师以上有关领导及勘探、开发、生产、基建、计划、财务、人事、劳资、设备、技术监督、安全、环保、卫生、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4.2.3HSE职责4.2.3.1HSE管理委员会职责a)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b)负责审定企业HSE方针目标,作出HSE重大决策;c)负责审定年度HSE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d)定期听取阶段或年度HSE管理情况报告,研究解决HSE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e)决定开展HSE检查的方式、方法、时间和内容。 f)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研究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并及时结案。 4.2.3.2局长(企业最高管理者)职责a)企业最高管理者是企业HSE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HSE管理负全面责任;要落实HSE方针,做到“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b)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HSE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要始终把安全生产的方针、原则、政策把握好,研究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c)明确HSE分管领导(企业管理者代表),在HSE管理事务中代表其行使职权;d)主持召开HSE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定本企业的HSE方针目标,主持企业HSE管理体系实施程序的管理评审,及时解决企业在HSE管理中的重大问题;e)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HSE责任制,做到坚持制度;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HSE职责落实情况;f)审定HSE规划和计划,确定本企业HSE目标。 签发HSE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主持并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治理计划,对企业内的重大隐患要做到心中有数,要舍得把资金花在隐患治理上,切实保证HSE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g)负责健全HSE管理机构,充实专职HSE管理人员,听取HSE管理汇报,决定HSE管理的重大奖惩;h)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特大事故时,到公司汇报制度;i)执行财政部和公司关于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审批返回基金的使用,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j)制定最高管理者年度HSE管理工作计划,抓好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三同时”,部署工作时HSE工作要同时布置、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并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中。 4.2.3.3党委书记职责a)对企业贯彻党和国家、公司的HSE方针、政策起保证、监督作用;[1][2][3][4][5][6][7][8][9][10][11]下一页
井下作业都有哪些安全隐患?
1、机械设备方面的隐患井下生产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生产项目,在具体的工作中,需要采用的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其操作程序更加繁琐复杂,因此,在工人们操作机械设备进行生产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工作人员受到机械打击的伤害情况,而且,随着机械设备种类的增加,这种机械伤害情况的数量也逐渐增多,这也是井下工作中十分容易出现的机械类安全问题。 井下作业的实际工作中,井下坠落物、设备运行中出现的零件松动脱落等情况,都会使得设备的操作人员受到身体伤害,情况严重的更是会威胁到工作者的生命。 2、火灾、爆炸等安全问题火灾与爆炸等情况是井下工作过程中较为常见的重要安全问题,这种安全隐患都是根据井下石油的可燃性度的高低而定的。 井下开采工作中,如果出现井喷情况,会使得油气聚集到一起,而油气本身存在的可燃性质十分容易受到火灾险情,导致井下作业场地发生爆炸危险。 考虑到石油性质的可燃危险性,井下开采工作中一定要不断的提高其安全系数,保证一旦在开采工作中出现火灾、爆炸,降低其造成的财产损失与人身安全威胁问题。 虽然,井下作业的过程里,这些火灾与爆炸的问题难以避免,但是,这些安全问题与井下操作人员们的实际操作也有着部分关系,其中,包括工作人员对储油罐的保管不够、安全距离不规范等。 3、触电、中毒等安全隐患石油井下的工作环境基本都是处于封闭状态的,这也使得操作人员们在井下开采工作的过程里,很容易将井下的有害物质吸入进身体中,长期如此会严重的威胁工作人员们的生命安全。 另外,有很多的石油矿井工程为了减少其投资支出,在工程正式开发生产前,都没有对石油井下的实际工作环境,进行有效的质量检测与安全排查,这就导致工作人员在长期的工作中将石油蒸汽以及其他的有毒气体吸入进身体,产生严重的中毒安全事故。 一旦井下出现中毒事故,工作人员得不到积极的救治就会受到生命威胁。 井下生产工作中,出现中毒事故,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井下环境十分封闭,通风设施不够完善导致井下通风不够;二是,石油工程中,工程人员们在具体的工作中,没有严格的按照操作流程以及操作规范进行工作,包括使用防护用具和进行防毒检测等。 现代工程中,使用的工具设备都是电动器械,在井下开采工作中,所有工作程序都是带电进行的,因此,在使用机械设备进行生产和维修的过程里,很容易会出现触电类的电力事故,这些都是工作人员在井下面临人身危险的重要因素。 井下作业中发生工作人员触电事故的主要因素一是井下开采设备的安装与操作流程不够规范,使得电源出现外漏情况;二是因为雷雨和环境的影响因素导致工程操作员工们在进行作业时,出现电击伤害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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